高度近视不可怕,可怕的是并发症!
很多近视的人都以为戴一副眼镜,让视野变清晰就解决了一切问题,其实则不然。尤其是高度近视患者,如果不注重眼睛检查,其后果可能会很严重。
一般说来,我们将近视度数大于600度的屈光不正叫做高度近视。高度近视本身并不可怕,它的危害主要在于并发症。那么,高度近视有哪些常见的并发症呢?
这是一种可使视力全都丧失的并发症。由于高度近视的人群本身视力就较差,因而出现网脱早期不易发现,常延误。另外这类眼病一旦发生,常在几年内双眼先后发病而致双目。所以应予以高度重视,定期进行各项眼部检查,以便能尽早发现早期出现的格子样变性、玻璃体异常粘连等变化。
常表现为眼前黑影。当黑影增加或突然有闪光感时应及时检查眼底,以便在早期发现裂孔、视网膜脱离或眼底出血。
这是一种不可逆的,缓慢进行性视力下降的眼病。因高度近视变化表现为视盘较大、色淡、血管细、视力较差等,故常忽视了青光眼的存在。这类病人应定期行眼压的测量、视野检查等,并应服用抗青光眼药物。
高度近视者的眼轴较长、眼球后形成“巩膜葡萄肿”,使球壁各层组织变薄,黄斑区新生血管、出血、黄斑囊肿或裂孔等,结构严重紊乱,严重影响视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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